嘉義縣啟動小犬颱風侵襲 黃秋葵等指定農產現金救助申請

(觀傳媒嘉義新聞)【記者 陳 惲 朋 /嘉義報導】嘉義縣政府依據農業部今(24)日公告,啟動辦理因112年小犬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黃秋葵、毛豆、採種用空心菜、彩色甜椒、洋香瓜、香瓜、絲瓜、香蕉、本田中後期稻米災損可辦理現金救助,受災農民於即日起到11月3日止,前往土地所在地的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

縣政府表示,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救助對象應為實際從事農作生產之自然人,且無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5條第2項所定情事。

二、救助地區及項目:

(一)嘉義縣全縣:黃秋葵、毛豆及採種用空心菜。

(二)新港鄉:彩色甜椒、香蕉。

(三)鹿草鄉:洋香瓜、香瓜、香蕉。

(四)溪口鄉:絲瓜、香瓜、香蕉。

(五)太保市、朴子市、布袋鎮、六腳鄉、東石鄉、義竹鄉:香蕉。

(六)朴子市、布袋鎮、鹿草鄉、義竹鄉、六腳鄉、東石鄉:本田中後期稻米。

三、救助額度:

(一)香蕉、香瓜、洋香瓜(果樹三):每公頃救助8萬元。

(二)毛豆、採種用空心菜(蔬菜一):每公頃救助2萬9,000元。

(三)黃秋葵(蔬菜二):每公頃救助4萬1,000元。

(四)絲瓜(蔬菜三):每公頃救助4萬6,000元。

(五)彩色甜椒(蔬菜四):每公頃救助5萬1,000元。

(六)本田中後期稻米:每公頃救助1萬8,000元。

四、辦理救助項目損害率達20%以上者,依該救助項目之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五、短期作農產品於同產季或長期作農產品於同曆年,救助以1次為限。

本案現金救助之作業程序及期限,依本辦法第12條規定辦理,假日照常受理農業天然災害救助申請。

縣政府指出,農民申請現金救助應檢附下列文件向受災地公所申請:

一、國民身分證及存款簿。

二、申請人為土地所有權人者,應檢附土地所有權證明文件或種稻及轉(契)作、休耕申報書農民收執聯。

三、申請人非土地所有權人者,應檢附委託經營契約書或租賃契約書或土地使用同意書,或種稻及轉(契)作、休耕申報書農民收執聯,或基層公所會同公產管理機關辦理現地會勘及審查初審通過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之文件,或公產機關同意配合提供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之公函,或行政院核定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之公函等合法使用土地之證明文件。

四、基層公所認有必要時,得指定申請人檢附其他文件。

▲小犬颱風侵襲,嘉義縣全縣及部分鄉鎮之指定農產辦理現金救助。
(圖/嘉義縣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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